全過程造價咨詢淺析,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造價咨詢控制
全過程造價咨詢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接受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運用現代項目管理的方法,以工程造價管理為核心、合同管理為手段,對建設項目各個階段、各個環節進行計價,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建設投資的合理籌措與投入,控制投資風險,實現造價控制目標的智力服務活動。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承擔的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
(1)投資估算的編制與審核;
(2)經濟評價的編制與審核;
(3)設計概算的編制、審核與調整;
(4)施工圖預算的編制與審核;
(5)方案比選、限額設計、優化設計的造價咨詢;
(6)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7)工程量清單與最高投標限價(即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或審核;
(8)工程計量支付的確定,審核工程款支付申請,提出資金使用計劃建議;
(9)詢價與核價;
(10)施工過程的工程變更、工程簽證和工程索賠的處理;
(11)提出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優化建議,以及各方案對應工程造價的編制與比選;
(12)竣工結算的編制與審核;
(13)竣工決算的編制與審核;
(14)建設項目后評價;
(15)工程造價信息咨詢;
(16)其他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可劃分為決策、設計、發承包、實施與竣工五個階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承擔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關注各階段工程造價的關系,以設計概算不突破投資估算,施工圖預算和結算不突破設計概算為原則對工程造價實施全方位控制。若發生偏離,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及時向委托人反饋并建議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在決策各階段對估算精度有如下要求: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不同階段對投資估算精度的要求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從組織管理、質量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等幾個方面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造價咨詢控制。
1、組織管理
(1)對于大型或復雜建設項目,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情況,編制全過程造價咨詢工作大綱。工作大綱應包括項目概況、咨詢業務范圍、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總體思路、項目組織架構、工作進度、人員安排、風險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質量管理、重點和難點分析、客戶回訪等內容。
(2)建立有效的內部組織管理和外部組織協調體系。
(3)按照合同要求編制工作進度計劃。
2、質量管理
(1)針對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特點,建立完善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流程控制、企業標準等措施保證咨詢成果文件質量。
(2)提交的各類成果文件應由編制人編制,并應由審核人和審定人復核。
(3)核對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相關資料,及時向委托人反映相關資料存在的缺陷,并要求委托人對其補充和完善。
(4)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規定。如委托人對質量標準要求高于現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的,應在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予以明確。
(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根據工作大綱,定期或不定期對其咨詢工作進行回訪,聽取委托人的評價意見,并結合本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總結完善。
3、風險管理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依據自身資質等級、技術能力、人員配置情況,對擬承接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服務周期、質量要求、市場狀況及收費標準等風險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以判斷是否承接相關業務。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通過提高咨詢人員業務能力、風險意識、法律意識、職業操守等相應措施,防范專業服務風險、職業道德風險和企業內部管理風險。
(3)根據委托要求進行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風險管理,關注項目決策、設計、發承包、實施及竣工各階段可能發生的風險,對涉及人為、經濟、自然災害等諸多方面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信息管理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息管理對象包括工程造價數據庫管理和工程計量與計價工具軟件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利用計算機及互聯網通信技術將信息管理貫穿造價咨詢服務全過程。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依據合同要求整理分析各階段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及所涉及的工程造價信息資料,并將其納入企業信息數據庫。
5、檔案管理
(1)歸檔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過程文件和其他文件。
(2)組織并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過程中所借閱和使用的各類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竣工資料等可追溯性資料的文件目錄。文件目錄應由項目負責人審定后歸檔。
(3)記錄工程造價咨詢檔案的接收、借閱和送還。
6、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協助委托人采用適當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體系以實施全面合同管理,確保建設項目有序進行。
(2)承擔全過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協助委托人進行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簽訂前的管理與合同簽訂后的管理。
建設項目合同簽訂前的合同管理包括:招標策劃、招標文件的擬定與審核、評標標準的制定、招標答疑、合同條款的擬定與審核、完善合同補充條款以及合同組卷與簽訂。
建設項目合同簽訂后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臺賬管理、合同履約過程動態管理、合同變更與終止管理。
(3)建立合同定期檢查和溝通機制,檢查合同的執行和落實情況,通過建立合同管理臺賬及時掌握影響造價及工期的相關信息,對合同履約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對于工程造價索賠和工期索賠應依據合同進行評估并將情況及時告知委托人,及時解決合同糾紛,保障合同順利履行。
(4)當工程合同終止時,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接受委托協助委托人進行合同終止談判并進行終止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