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融資|加強開發性金融政策支持,降利率、延期限,提升水利融資能力
5月27日,水利部、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加大開發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開發性金融政策支持。
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增強主動靠前意識,積極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融智服務。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強、投資規模大、建設工期長、回報周期長等特點,國家開發銀行結合水利項目實際制定差異化信貸優惠政策。
在貸款期限方面,由原來的30—35年進一步延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最長可達45年(具體根據項目類型、現金流測算等因素合理確定),寬限期在建設期基礎上適當延長;
在貸款利率方面,設立水利專項貸款,進一步降低水利項目貸款利率,符合國家開發銀行認定標準的重大項目執行相關優惠利率;
在資本金比例方面,按照有關規定,水利項目一般執行最低要求20%,在此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社會民生補短板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再下調不超過5個百分點;
在信用結構方面,根據項目實際設計保證擔保、抵押擔保、供水供電收費權質押擔保、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協議項下應收賬款質押擔保等多種方式;
在還款計劃設置方面,根據建設運營周期安排前低后高,最大程度緩解項目初期還款壓力;在貸款評審方面,對水利貸款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安排審議并保障信貸資金需求。
來源:國開行 水利部
編輯:呂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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