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智庫 | 2026年超長期特別國債(第一批)申報啟動
超長期特別國債作為國家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支持戰略領域發展的重要工具,其政策動態與資金流向始終是市場關注的核心。據了解,國家發改委下發《2026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工業領域)申報通知》,正式啟動2026年超長期特別國債(第一批)申報工作,聚焦工業領域大規模設備更新,同時2025年各地資金落地成效逐步顯現。
一、2026年超長期特別國債(第一批)申報政策核心解讀
(一)申報時間節點:把握“前置審核+長假窗口期”雙重要求
本次申報采用“層級審核+限時報送”機制,區(縣)、地市級需完成前置審核與推薦,疊加國慶長假(2025年10月1日-7日)影響,時間節點把控尤為關鍵:
1、省級報送截止時間:2025年10月24日,各省(市)需完成轄區內項目匯總與報送,逾期將無法納入本次申報范圍;
2、企業關鍵準備節點:工業領域設備更新類項目需在2025年10月9日前(國慶長假后首個工作日)完成申報材料編制、內部審核及層級上報,為地市級、省級前置審核預留至少15個工作日,避免因材料修改、補充延誤申報。
需特別注意:部分省份可能根據轄區項目數量提前截止市級報送(如江蘇、安徽等資金申報活躍地區),建議企業主動與當地發改委(工信部門)對接,確認屬地化補充要求。
(二)申報條件與否決情形:明確“準入門檻+禁止紅線”
1、基礎申報條件(三大核心維度)

2、核心否決情形(13項中重點4類,直接取消申報資格)
- 項目狀態類:未開工(投資進度0%)、已完工(投資進度>100%)或投資完成額>80%,此類項目無需設備更新資金支持,不符合“存量優化”導向;
- 建設內容類:包含房地產開發(如配套職工住宅、商業地產)、樓堂館所(如辦公樓、會所),嚴格限定資金用于“生產性、技術性”領域;
- 設備關聯類:三大禁止情形需同時滿足:①淘汰設備歸屬“項目法人”(非股東、關聯方或租賃設備);②淘汰設備購置時間≥3年(以發票或固定資產入賬時間為準);③淘汰設備購置總額/新設備投資總額≥10%(體現“以舊換新”導向,避免“只購新不淘汰”);
- 投資核算類:項目投資數“不閉合”,即總投資、已完成投資、申請國債資金、配套資金之間邏輯矛盾(如總投資<已完成投資+申請資金,或配套資金未明確來源),需提供完整的投資測算依據(如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工程結算報告)。
(三)重點支持方向與標準:聚焦“兩新+新增”,強化技術與國產化要求
1、核心支持方向:“兩新”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延續2025年擴圍方向)
“兩新”即“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覆蓋十大行業,部分行業明確排除項,支持內容與行業特征深度綁定:
- 重點支持行業(無排除項):石化(如煉化裝置節能改造)、化工(如精細化工設備智能化升級)、有色(如有色金屬冶煉環保設備更新)、機械(如高端數控機床替換)、紡織(如印染設備綠色化改造)、醫藥(含醫療器械,如生物制藥反應器更新)、金屬非金屬礦(含勘探,如智能采礦設備);
- 有排除項行業:建材行業排除“水泥、平板玻璃”(高耗能、產能過剩領域),輕工行業排除“糧油加工”(民生保障領域,資金支持以地方財政為主),汽車行業僅支持“汽車零部件”(如發動機核心部件生產線改造)、排除“整車制造”(避免重復支持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 額外支持領域:①創新平臺建設(工業設計中心、計量檢驗檢測中心、中試驗證基地等,需提供“省級及以上認定資質”);②新型城鎮化試點地區骨干企業(需提供“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名單”佐證,聚焦產業導入配套設備更新)。
支持標準:按項目核定固定資產投資的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億元(AI+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除外,需單獨提交“技術先進性證明”,經國家發改委專項審核可突破額度限制)。
2、新增支持方向:三大領域+國產化硬要求
2026年首次將“安全生產、電子信息、設施農業”納入設備更新支持范圍,且設置嚴格的技術與國產化門檻:

(四)申報政策關鍵變化:預算機制、資金規則與材料要求升級
1、預算與項目管理機制:“先有項目再有預算”,強化資金匹配性
突破傳統“先定預算再找項目”模式,2026年采用“項目清單前置+預算后配”機制:國家發改委先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項目清單,再根據清單規模安排國債資金預算,避免“資金閑置”或“項目等資金”。對企業而言,項目“入選清單”是獲得資金支持的核心前提,需在申報階段充分證明項目合規性、必要性與可行性。
2、資金匹配規則:中央占比下降,地方與信貸補充協同
同時,單項目最高支持額度從5億元降至3億元,但AI+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可“一事一議”突破限制(需提交“技術先進性報告+產業化前景分析”,由國家發改委組織專家評審)。
3、申報材料優化:新增“能效對比+碳減排+資金隔離”要求
(1)設備更新類專項材料(新增2項核心附件)
1、新舊設備能效對比表:需包含設備型號、生產廠家、購置時間、額定能效、實際運行能效等指標,且需附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CMA資質)出具的近6個月能效檢測報告,證明“更新后能效提升幅度”(如電機從3級能效升至1級,節能率≥20%);
2、淘汰設備處置承諾書:明確淘汰設備報廢時間(需在國債資金到位后1年內完成)、處置途徑(如專業報廢企業、資源回收利用,需附處置企業資質證明),承諾“不閑置、不轉售”,避免“虛假淘汰”。
(2)共性材料補充要求
1、可行性報告需新增“碳減排測算”章節:采用國家發改委認可的核算工具(如《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測算項目更新后每年碳減排量(如設備節能對應的CO?減排、落后設備淘汰對應的污染減排),需附測算過程說明與數據來源;
2、資金拼盤方案需明確“資金隔離使用計劃”:區分超長期國債資金、地方配套資金、綠色信貸、企業自有資金的使用范圍(如國債資金僅用于設備購置,信貸資金用于安裝調試),建立“分賬戶管理+專款專用”機制,確保資金流向可追溯(需附銀行賬戶開立計劃)。
二、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落地分析(基于58個地區披露數據)
2025年是超長期特別國債“擴圍支持+精準落地”的關鍵年,截至2025年6月底,全國已有58個地區(含7個省、43個地級市、8個縣)披露資金落地情況,呈現“規模大、覆蓋廣、效應強”特征。
(一)省級層面:資金規模集中,聚焦“兩重+兩新”戰略
“兩重”即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兩新”即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省級資金主要投向這兩大領域,且規模效應顯著:
- 江蘇:累計獲得678億元,支持478個“兩重”項目(如沿江高鐵、長江流域生態修復),帶動社會投資7500億元;同時下達120億元用于消費品以舊換新(汽車、家電為主),帶動銷售額超1500億元,消費拉動效應全國領先;
- 安徽:合計獲得416.8億元,其中“兩新”領域60億元(聚焦半導體設備、醫療器械更新),“兩重”領域356.8億元(用于長三角一體化產業協同、淮河生態走廊建設);
- 新疆:落實154.3億元,重點支持高標準農田(塔城地區14.17億元,覆蓋65.8萬畝)、工業設備更新(石油化工、煤炭清潔利用)及基礎設施補短板(跨境鐵路、電網改造);
- 陜西:爭取111億元,投向“三北”工程(防沙治沙)、城市地下管網(西安、榆林老舊管網改造)、設備更新(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零部件)三大領域。
省級資金特征:優先保障國家戰略落地(如長三角一體化、西部大開發),同時兼顧“投資+消費”雙拉動,設備更新與消費品以舊換新協同推進。
(二)市、縣層面:項目“小而精”,聚焦民生與產業補短板
市、縣級資金避開省級“大項目”競爭,聚焦轄區內民生剛需與特色產業,落地效率高:
1、城市基礎設施補短板:
- 浙江杭州:獲得114.7億元,用于地下管網改造(雨污分流、供水漏損治理)、軌道交通配套;
- 安徽合肥:地下管網領域爭取11.04億元,占全省同類資金27%,居全國前列,重點解決“城市內澇”問題;
- 山西晉城:3.02億元用于供水管網漏損治理(目標漏損率從18%降至12%)、東北片區供熱管網更新(覆蓋10萬戶居民);
2、設備更新與產業升級:
- 安徽阜陽:8.8億元支持50個設備更新項目(以紡織、食品加工設備為主),帶動企業技改投資超30億元;
- 廣東汕頭:4000萬元用于工業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電子信息、玩具制造自動化設備);
- 青海西寧:2.57億元支持9個項目(含醫療設備更新,如三甲醫院MRI、CT設備替換);
3、農業與鄉村振興:
- 新疆塔城:14.17億元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建51.1萬畝、改造14.7萬畝),預計2026年6月底完工,可提升畝均產量15%;
- 云南昆明:350萬元專項用于農業機械報廢更新(拖拉機、收割機以舊換新),補貼標準為舊機評估價的30%。
市、縣資金特征:單個項目資金規模多在“千萬-10億元”區間,項目周期短(1-2年)、見效快,直接對接民生需求與縣域特色產業。

(三)政策效果:“投資拉動+消費提振+綠色轉型”三重效應顯現
1、投資拉動效應:2025年已披露資金帶動社會投資比例約1:10(如江蘇678億元國債帶動7500億元社會投資),有效撬動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與產業升級;
2、消費提振效應:消費品以舊換新成為“關鍵抓手”,天津20億元資金拉動消費超170億元(乘數效應8、5倍),江蘇120億元帶動銷售額超1500億元(乘數效應12、5倍),貴州31、6億元用于消費券發放與促銷,直接促進家電、汽車等大宗消費;
3、綠色轉型效應:設備更新項目中,綠色化、智能化改造占比超60%(如石化行業催化裂化裝置節能改造、建材行業余熱回收設備更新),預計2025年全年可減少CO?排放超500萬噸。
三、結語
2026 年超長期特別國債(第一批)申報聚焦工業設備更新 “存量優化”,政策設計更強調 “合規性、精準性、可持續性”;2025年各地資金落地則驗證了超長期特別國債在 “穩投資、促消費、推轉型” 中的關鍵作用。
作者: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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