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智庫 | 農業領域中央預算內資金申報類型全解析
在 “十四五” 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背景下,中央預算內資金作為政策引導的核心工具,持續為農業現代化注入動力。本文依據最新政策文件,全面梳理13類農業領域中央預算內資金的支持方向與申報要點,為地方政府、農業企業及相關主體提供政策解讀與實操指引。
一、高標準農田和東北黑土地保護項目(含單產提升工程)
1、支持范圍:嚴格遵循建設高標準農田實施方案、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玉米大豆單產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等相關要求執行。
2、支持金額:糧食主產省在高標準農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上,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標準分別為每畝2400元、2200元;其他地區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分別為每畝2200元、2000元。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對畝均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標準進行差異化調整。玉米、大豆單產提升工程分別給予每畝300元、400元的支持。在項目安排上,優先支持將東北黑土區、糧食產能提升重點縣的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同時統籌支持油料、糖料蔗、新疆優質棉等生產基地建設以及鹽堿地綜合利用。
3、參考文件:《農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
二、現代種業提升項目
1、支持范圍:重點聚焦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測試評價、種業創新能力提升和制(繁)種基地建設等關鍵環節。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央單位和西藏自治區項目給予100%的支持。對地方項目的支持比例則根據地區差異和項目類型有所不同。其中,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項目,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為核定總投資的70%、80%、90%、90%;測試評價項目,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為核定總投資的60%、70%、80%、80%;除三大國家級育制種基地以及國家級分子育種平臺外,種業創新能力提升項目和制(繁)種基地項目為核定總投資的40%,且最多不超過3000萬元。
3、參考文件:《農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
三、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項目
1、支持范圍:涵蓋動物保護能力提升、植物保護能力提升、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能力提升等工程,全面強化動植物保護體系建設。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央單位和西藏自治區項目全額支持。對于地方項目,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按照核定總投資的60%、80%、90%、90%給予支持。
3、參考文件:《農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
四、農業行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1、支持范圍:著重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天然橡膠、直屬墾區公用基礎設施和數字農業等領域,推動農業行業基礎能力全面提升。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央單位和西藏自治區項目支持比例為100%。對地方項目,農業科技創新、數字農業創新中心及分中心,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70%、80%、90%、90%;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40%、50%、60%、60%;天然橡膠和直屬墾區公用基礎設施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80%。
3、參考文件:《農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
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項目
1、支持條件:中央預算內投資優先扶持位于脫貧縣(市、區、旗)的示范園,以及能夠輻射吸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群眾就地就近就業的示范園。同時,依據示范帶動和模式創新情況,對創建成效突出的非脫貧縣示范園給予適當支持。
2、支持范圍:主要用于示范園內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直接相關的水電路、農產品生產基地、冷鏈物流、倉儲保鮮、檢驗檢測、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建設。需注意的是,中央預算內投資不得用于各類樓堂館所建設,不得安排已列入其他規劃、已納入其他中央預算內投資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范圍的建設項目,也不得用于已獲得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3、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采取定額方式,分兩年安排。單個示范園建設項目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總規模不超過4000萬元,其中第一年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第二年的安排與否及安排規模,將根據第一年項目建設成效、相關評價指標完成情況,通過指標動態監測和綜合打分等方式,按照獎優懲劣的原則統籌確定。
4、參考文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1〕397號)。
六、以工代賑專項資金
1、支持投向:以工代賑專項資金主要投向欠發達地區,并向原深度貧困地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地區傾斜。對于其他地區的投入,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進行安排。
2、支持內容:重點支持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國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建設。公益性基礎設施包括農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林業草原和城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配套公益性基礎設施等;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涵蓋農牧產業、鄉村文化旅游產業、林業草原產業等基礎設施和城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后續產業基礎設施等。
3、支持方式: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主要用于實施一批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廣“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管護崗位開發”和“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資產折股量化分紅”等綜合賑濟模式,進一步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4、參考文件:《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發改委57號令);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按照《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年第7號令)、《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5號令)等有關規定管理。
七、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設施項目
(一)教育強國基礎設施
1、支持范圍:該方向面向國家明確的產糧大縣。自2024年起,選取部分糧食主產區的產糧大縣啟動試點工作,后續將逐步把其他產糧大縣納入,分期分批推進建設。
2、支持方向:支持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項目建設。重點關注縣城項目,同時適當兼顧人口集聚的中心鎮需求。
3、支持內容
公辦幼兒園:主要支持幼兒園園舍、活動場地等設施的土建工程,以及購置必備的室內外活動器材和生活設施設備。
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支持教學用房、實驗用房、活動用房、學生宿舍和食堂、體育運動場等設施的土建建設,并配置必要的“互聯網+教育”設施。
中等職業學校:重點支持教學用房、學生宿舍和食堂、體育運動場等教學生活用房建設。
4、支持重點:優先考慮人口集中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以及人均學位數偏低、學位短缺地區的項目建設。優先扶持目前無設施、設施已臨近使用年限、已被鑒定為D級以上危房的項目。鼓勵對現有設施進行挖潛改造,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對于確需整體新建、遷建的項目,地方需充分論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5、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本方向的單個項目實行補助比例和最高補助限額“雙控”,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80%的比例進行支持。原則上,具體投資限額管理要求如下:

6、參考文件:《社會領域相關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1、支持范圍:同樣面向國家明確的產糧大縣,2024年選取部分糧食主產區產糧大縣試點,之后逐步推廣。
2、支持內容:支持產糧大縣補齊醫療衛生領域基礎設施短板弱項,主要針對符合條件的縣級醫院(縣域醫共體)和縣級疾控中心項目建設。重點關注縣城項目,適當考慮人口集聚的中心鎮需求。具體建設內容包括:
1)縣級醫院(縣域醫共體):支持發熱門診、急診部、住院部、醫技科室等業務用房建設,停車、醫療廢棄物和污水處理等后勤保障設施建設,重大設備購置,以及信息化和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建設。
2)縣級疾控中心:支持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建設、實驗室設備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設。
3、支持重點:優先考慮人口集中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以及人均床位數偏低地區的項目建設。優先支持無設施、設施臨近使用年限、被鑒定為D級以上危房的項目。鼓勵對現有設施挖潛改造,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遷建項目需充分論證。
4、注意事項:本方向項目應為“十四五”時期未獲得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項目。
5、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80%的比例支持,投資限額如下:

6、參考文件:《社會領域相關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三)養老和托育建設項目
1、支持范圍:針對國家明確的產糧大縣,2024年開始部分試點,后續逐步擴大范圍。
2、支持內容:支持產糧大縣補齊“一老一小”領域公辦養老托育機構基礎設施短板。重點關注縣城項目,兼顧人口集聚的中心鎮需求。具體包括:
1)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支持新建或改擴建公辦養老服務機構,著重提升護理能力。
2)公辦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鼓勵采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運營方式。支持產糧大縣統籌0-6歲育幼服務資源配置,依托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建設(含新建、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支持重點:優先考慮人口集中地區、人均床位數偏低地區的項目,優先支持無設施、設施狀況差的項目,鼓勵挖潛改造,新建、遷建需充分論證。
4、注意事項:本方向項目應為“十四五”時期未獲得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項目。
5、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按照不超過項目(平均)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80%的比例支持。
八、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項目
(一)支持方向
1、涵蓋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為保障國家糧食儲備安全筑牢硬件基礎。
2、中央儲備棉花、食糖直屬庫倉儲設施項目,確保重要農產品戰略儲備的有效存儲。
3、承擔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任務的糧食倉儲設施項目,對政策性糧食收購有倉容缺口區域的糧食倉儲設施項目、位于糧食物流重點線路及節點上的糧食倉儲物流項目,以及應急保障中心項目等予以支持,提升地方糧食儲備與應急調配能力。
4、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對其他需國家支持的重要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項目提供資金扶持,以適應農業產業發展的動態需求。
(二)支持內容
1、糧食收儲倉房、成品糧低溫儲備庫等存儲設施,以及鐵路專用線、糧食專用碼頭、散糧中轉及接發設施設備,還有配套運輸、裝卸等設施設備,構建起完整的糧食倉儲物流體系。
2、棉花、食糖儲備庫及其相應的中轉、接發設施設備,以及配套運輸、裝卸等設施設備。其中,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中央儲備棉花和食糖倉儲設施項目的支持內容,還可包括必要的配套設施、前期設計咨詢費用以及預備費等,保障項目從規劃到建設的順利推進。
(三)支持金額
1、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中央儲備棉花和食糖倉儲設施項目的補助比例不高于本專項支持建設內容核算投資的70%;其他中央企業和地方項目補助比例不高于30%。西藏自治區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肅省涉藏州縣的糧食倉儲設施項目給予全額補助;西藏自治區及四省涉藏州縣的其他項目以及新疆地區的項目補助比例不高于50%。
2、除中央儲備直屬糧食倉儲物流項目、棉花和食糖倉儲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1億元,確保資金分配的合理性與有效性,精準扶持倉儲設施建設。
九、和美鄉村建設及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方向
(一)和美鄉村建設
1、支持范圍:重點聚焦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省份,著眼于未來將長久存續且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其中,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西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支持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其他省份支持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優先扶持集聚提升類村莊開展和美鄉村建設,促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發展協同共進。
2、支持內容
1)村莊公共設施建設,涵蓋村內道路、公共照明、公共綠地等基礎設施,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改善村民生活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2)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包括整村或聯村集中式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以及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的管道建設,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3)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主要是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建設。鼓勵集中建設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推動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就地就近就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現資源循環利用與生態保護雙贏。
3、支持金額:每個項目縣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規模不超過8000萬元。其中,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300萬元;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500萬元,依據村莊規模合理分配資金,保障建設成效。
(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1、支持范圍:優先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周邊和相關部門聯合認定(含納入第四批創建名單)的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范圍內的項目,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2、支持內容
1)農業生產基地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如農業種植養殖基地的灌溉排水、電力增容、生產道路、農業生產、污水處理等設施,夯實農業生產基礎。
2)農產品加工流通集聚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服務集聚區內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的公用性保鮮、檢驗檢測、集聚區內部公共道路等設施,促進農產品加工流通產業集聚發展。
3)促進鄉村農文旅融合發展的給排水、污水處理、道路等設施建設,助力鄉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3、支持金額:每個項目縣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規模不超過4000萬元,且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總投資的50%,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共同推動農村產業融合。
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
1、支持范圍:支持中西部省份(含東北地區、河北省、海南省,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縣(市、區、旗、團場)為單位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需注意的是,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所轄縣(國家級貧困縣除外)不在支持范圍內。
2、支持內容:有關縣可依據中辦、國辦印發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中辦發〔2018〕5號)中提出的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點任務,確定具體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建設內容,因地制宜開展整治工作。
3、支持金額:本專項采取切塊方式下達資金。對于切塊到省的中央預算內投資,有關省份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項目縣數量和單個縣投資規模。為確保資金使用效益,避免政府投資過于分散,安排到縣的年度投資規模應不低于2000萬元;符合要求第二年繼續支持的,安排到縣的年度投資規模應不低于1000萬元。
十一、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
1、支持內容:以畜禽養殖大縣為重點,大力支持畜禽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等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比例為50%,同時每個縣支持總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合理控制資金規模,保障項目有序實施。
3、參考文件:《生態保護修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590號)。
十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
1、支持內容:以長江、黃河流域為重點,兼顧其他重要流域,優先選擇水環境敏感區和糧食主產區,重點支持農田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有效遏制農業面源污染,保護生態環境。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比例為50%,且每個縣支持總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確保資金精準投入污染治理項目。
3、參考文件:《生態保護修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590號)。
十三、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項目
1、支持內容:以牧區和半牧區?。▍^)為重點,支持高產穩產優質飼草基地、現代化草原生態牧場或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優良種畜和飼草種子擴繁基地、防災減災飼草貯運體系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草原畜牧業向現代化、可持續方向轉型升級。
2、支持金額: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比例為50%,同時每個縣支持年度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助力草原畜牧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3、參考文件:《生態保護修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農經規〔2024〕590號)。
以下為農業領域創建、申報類資金情況:
表:農業領域申報類項目情況

結語:把握政策窗口,激活產業動能
當前農業領域中央預算內資金正呈現 “聚焦短板、分類施策、績效導向” 的鮮明特征,從生產端的種業振興到消費端的冷鏈物流,從生態端的污染治理到民生端的公共服務,形成全方位政策支持矩陣。建議各地結合資源稟賦,精準匹配申報條件,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為鄉村振興注入可持續發展動力。
作者: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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