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智庫 | 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降碳專項申報:支持領域、補貼標準與申報要點
在全球氣候變化加劇、我國 “雙碳” 目標推進進入關鍵階段的背景下,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降碳專項作為國家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其政策導向與實施細則備受行業關注。本文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動態,從政策背景、支持領域、補貼標準、項目管理要求、年度變化及申報策略等維度進行系統解讀,形成項目申報參考框架。
一、政策背景與戰略意義
(一)全球氣候治理與國內發展需求的雙重驅動
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環境問題愈發嚴峻,推動綠色低碳轉型、減少碳排放已成國際共識。我國作為能耗和碳排放大國,面臨著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碳排放有效控制的雙重任務。
從國內情況看,電力、鋼鐵等重點高耗能行業仍是能耗與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其生產工藝和設備能效與國際先進水平存在差距,單位產品能耗平均高出10%-15%,節能降碳潛力顯著。在此背景下,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降碳專項的實施,通過資金引導與政策激勵,將倒逼高耗能行業轉型升級,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應用,對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二)政策目標體系構建
節能降碳專項政策目標明確,形成了 “三位一體” 的目標體系:
產業升級目標:推動傳統高耗能產業向綠色低碳轉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產值能耗和碳排放強度,優化產業結構。
技術創新目標:鼓勵節能降碳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示范與推廣應用,突破技術瓶頸,提升我國綠色低碳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可持續發展目標: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政策核心內容解讀
(一)重點支持方向與領域
節能降碳專項政策聚焦節能降碳改造、循環經濟助力降碳、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三大方向,覆蓋多個重點行業和領域,具體如下表所示:

(二)補貼標準與實施模式
專項采用 “分類分檔” 補貼機制,根據項目性質與技術含量設置差異化補貼比例,具體如下:
1、技術示范專項(最高補貼 30%)
針對納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重點支持氫能全產業鏈(制氫、儲氫、運氫、用氫)、新型儲能(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長時儲能)、碳捕集利用(火電 / 鋼鐵行業碳捕集、CO?化工利用等)。補貼上限為項目總投資的30%,要求項目技術先進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具備明確的示范推廣價值。
2、行業改造專項(最高補貼 20%)
面向高耗能行業的節能改造項目,以 “能效提升幅度” 為核心考核指標。例如:
數據中心改造:要求改造后PUE(能源使用效率)從改造前的1.8及以上降至1.25以下;
煤電項目:供電煤耗>270克/千瓦時的項目直接排除,僅支持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改造;補貼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20%,優先支持改造后能效達到行業標桿水平的項目。
3、循環經濟專項(最高補貼 15%)
聚焦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煤矸石制備新型建材、鋼渣提取有價金屬等)、園區循環化改造(物質流 / 能量流優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回收網絡)等,補貼比例為總投資的15%,要求項目資源利用率較行業平均水平提升10%以上。

(三)項目管理要求
為確保資金使用效率與政策目標一致性,專項明確 “全生命周期” 管理要求:
入庫篩選:項目需具備示范引領性,符合國家產業規劃與能效標準,提交材料需包含技術可行性報告、能耗測算報告、資金籌措方案;
開工條件:新開工項目需完成立項、規劃、用地、環評等全部審批手續,在建項目需提供進度證明(如工程監理報告);
資金監管:企業投資項目需出具資金到位證明(自有資金占比不低于 30%),申報文件中需承諾不重復申報其他中央資金,接受事后審計;
績效評估:項目建成后需開展能效/減排效果評估,未達預期目標的需退回部分或全部補貼資金。
三、2025年政策調整與申報要點
2025年專項政策在延續核心框架的基礎上,針對申報管理、資格審查等環節進行系統性優化,形成三大調整要點,需申報單位重點關注:
(一)申報窗口期壓縮與時間節點
2025年第二批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中旬至7月底,較2024年提前1個月,且采用 “分批次受理、即時審核” 機制。建議申報單位提前3個月啟動材料準備,重點完成: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第三方評審;
- 能耗基準線與改造目標的量化論證;
- 相關審批文件的合規性核查。
(二)資格審查標準升級
信用門檻提高:新增 “近三年環保行政處罰修復” 要求,企業若存在大氣、水、土壤污染等行政處罰記錄,需提供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 “處罰已整改完成” 證明文件,未完成修復的項目實行 “一票否決”;
進度管控收緊:在建項目工程進度不得超過70%(以形象進度與投資完成率雙重核定),2025年第一批申報中,3家企業因核心設備安裝完成(進度 71%)被駁回,反映出政策對 “未完工項目” 的嚴格界定;
資金合規性審查:明確 “同類項目三年內不得重復申報中央資金”,需提供近三年中央資金獲取情況說明,接受穿透式審計(含子公司與關聯企業)。

(三)補貼比例結構性調整
2025年專項對三檔補貼比例進行全面收緊,強化 “優中選優” 導向:

四、申報策略與實施建議
為提高申報成功率,相關單位需構建 “政策匹配—項目策劃—材料準備—過程管控” 的全流程實施體系:
(一)精準匹配政策導向
技術示范類項目:需緊扣《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突出技術的 “原創性” 與 “引領性”,例如氫能領域可聚焦 “綠氫制備-氫能冶金” 一體化項目,新型儲能領域可側重“長時儲能+新能源并網”示范;
行業改造類項目:以 “能效提升量化數據” 為核心競爭力,如數據中心改造需提供PUE值1.8→1.25的具體技術路徑(如液冷技術替代、余熱供暖),并附第三方能效檢測報告;
循環經濟類項目:強調 “資源利用閉環”,如鋼渣綜合利用項目需說明 “鋼渣-建材-再生骨料” 的全鏈條利用模式,以及噸渣碳排放降低量。
(二)材料準備關鍵要點
1、技術可行性論證:需包含技術原理、國內外應用現狀、本項目創新點、工程化難度分析等,建議附專家評審意見;
2、效益測算:量化分析節能降碳效果(如年節電XX萬千瓦時、減排 CO?XX萬噸)、經濟效益(投資回收期、內部收益率)與社會效益(就業帶動、區域環境改善);
3、合規性文件:整合立項批復、土地預審、環評批復、資金證明等材料,確保邏輯連貫、簽章齊全。
(三)風險規避要點
1、政策動態跟蹤:關注國家發改委、地方發改委的政策解讀會與申報指南,避免因理解偏差導致材料瑕疵;
2、內部合規自查:提前核查環保處罰、資金使用等歷史記錄,確保無未修復的信用風險點;
3、進度管控:在建項目需合理規劃申報節點,若進度接近70%,可暫緩申報至下一批次,避免因 “超進度” 被拒。

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降碳專項是國家推動節能降碳工作、實現 “雙碳” 目標的重要舉措,對于促進產業升級、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25年政策的變化對企業申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充分認識政策的內涵和導向,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嚴格遵守申報要求,提高申報成功率。
作者: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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